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39号)(附件1)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每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
二、申报限额及条件
根据教育厅指标分配原则,一般项目指标分配将结合学院教育厅项目的结题率进行奖励和扣减,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申报坚持“科学、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继续采取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重点和青年项目进行评审的方式推荐,指标分配详见《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附件3)。
1、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应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原则上面向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副高以下(不含副高职称)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到2016年1月1日止)。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应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二、申报要求
1、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改革,对项目在创新引领、社会服务、科教融合、成果转化方面提出新的要求,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39号)(附件1)。
2、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已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承担在研项目的情况可通过省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查询。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及撤销项目基本情况,各学院科研秘书可登录《湖南工业大学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系统网址:http://kjc.hut.edu.cn/login.asp
3、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5、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201*年12月31日)。
6、申请书中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以及经费配套意见”栏目,请按照学校意见模板填写(附件4)。
7、请勿修改申报表的格式,否则在提交申请表时系统不能自动解析,且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
8、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9、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待学校组织评审后进行。
三、申报方式
1、获得学院推荐一般项目的主持人使用分配给各学院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离线填写的申请书(附件5),再联系科技处和社科处审核同意后,下载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在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再完成此操作。
教育厅申报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2、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填报工作,并由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科研人员详见(附件6)。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申报名额分配要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倾斜。要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书,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学院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院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四、时间安排
1、6月14日前,各学院提交重点、青年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复印,简装)一式两份及答辩PPT(时间为8分钟)、一般项目及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以“学院-申请者姓名”命名),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的《关于推荐ⅹⅹⅹ等同志申报“2016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函》(附件7)1份及其电子版。
2、6月18日前,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
3、6月24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检查无误并经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后导出并提交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复印,胶装)至科技处。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4、《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工业大学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技处(自科项目)/社科处(社科项目)获取。
五、联系人
科技处联系人: 张居武 电话:22183439
社科处联系人: 刘 英 电话:22183450
科技处 社科处
2016年5月27日
学院新闻2016-05-29科研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