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6年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20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优先保障我校博士点建设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课题申报与立项原则
1、 省级资助课题的立项重点向博士点的三个方向与“十三五”拟建省级重点学科倾斜;
2、 学校自愿配套项目向各学院教学一线的博士与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3、 立项指标直接分配到各省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由各省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牵头。按照省教育厅课题指南要求和“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分别进行严格评审;
4、 独立学院(科技学院)实行自行独立评审;
5、 公共英语项目由外国语学院独立评审,该项目必须由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申报,其它专业类语言教师不得申报;
6、 下达具体立项指标的各单位,课题评审前,应主动联系校纪委介入全过程监督,严格进行申报人资格审查和严格执行评审纪律,评审结果公式三天;
7、 分配给各教学单位的立项项目,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相应学科的教师;
8、 申请人已有在研省教改项目未结题及有两项(含)以上省级、国家级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该项目。
二、 立项资助指标分配共21项。其中独立学院2项,公共英语3项,省重点学科10项、博士点6项)
立项资助指标分配表
立项总数
| 立项单位名称
| 立项学科名称
| 立项指标
|
6
| 博士点
| 生态型包装材料方向
| 2
|
减量结构设计方向
| 2
|
包装废弃物的利用方向
| 2
|
10
| 省重点学科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电气工程
| 1
|
机械工程
| 1
|
土木工程
| 1
|
设计学(新增)
| 1
|
工商管理(新增)
| 1
|
计算机科学(新增)
| 1
|
冶金工程(新增)
| 1
|
体育学(新增)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公共外语项目
| 3
|
2
| 科技学院
| 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2
|
三、 学校自愿配套项目(立项性质属省级教育教改项目),评审申报指标分配(共18项立项数,由高教所组织评审)
省教改自愿配套评审申报指标分配表
教学院部名称
| 申报指标
| 教学院部名称
| 申报指标
|
电气学院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4
|
法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3
|
机械学院
| 2
| 思政部
| 3
|
计通学院
| 2
| 冶金学院
| 2
|
土木学院
| 2
| 国际学院
| 1
|
理学院
| 3
| 生物纳米实验室
| 1
|
财经学院
| 4
| 图书馆
| 2
|
商学院
| 2
| 东莞包装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2
| 城乡规划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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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项目
1、另省高教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可分别推荐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2-3项(不占学校指标)。
2、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推荐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2-3项(不占学校指标)。
注:为便于统计,请科研秘书把关汇总表(是普教请注明,是自愿配套也请注明)
五、项目评审与申报时间要求
1、资助立项项目由各教学专业点负责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印装袋(含电子版、申请汇总表,普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公共英语申报书一式4份)
2、学校自愿配套项目申报材料(活页一式5份、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 注:活页不需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830826@qq.com。
3、每个课题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6年6月14日下午5:30分前将申报材料打印装袋由科研秘书统一交送高教所527室,
4、此次申报增加了网络申报,所有评审结果产生后,各项目主持人在高教所指导下,于2016年6月16-23日登陆湖南省教育政务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5、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高教所网站和高教所QQ群共享里下载。
6、高教所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22183527 ,13973320381
高教所
2016年5月16日
学院新闻2016-05-18科研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