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欢芳
副组长:刘国民、邹筱
组员:张伟、刘中艳、彭穗
职责: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刘国民
副组长:张伟
组员:钟莹峰、卢威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过程,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3、成立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学位点 | 学科专业 | 招生指标(第一批)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计划空缺人数 | 复试比例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 5 | 2 | 3 | 1.6 |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 | 工商管理(120200) | 5 | 2 | 3 | 1.6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40 | 76 | 0 | 1.2 |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工商管理(125100) | 51 | 68 | 0 | 1.2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125200) | 15 | 19 | 0 | 1.2 |
三、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4月1日-4月3日
参加考生:一志愿上线考生
第二批:4月9日-4月中下旬
参加考生: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专业调剂考生。
四、调剂工作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在招生计划数的2倍范围内确定参加复试人数,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23:00。
1、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7)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方渠道联系仍不接收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条件
1、参加复试具体要求
(1)一志愿报考我院,各项成绩达到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1)。
(2)工商管理专硕(125100)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163分,英语≥39分,联考综合≥78分。
公共管理专硕(125200)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174分,英语≥43分,联考综合≥86分。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198分,英语≥43分,联考综合≥86分。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填写承诺书,保证2024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3、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4、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考试科目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请以学院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物流工程与管理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心理测试由我院安排专人负责,我院测评结束后请及时向研招办提交测试结果。
6、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安排表
复试专业 | 一志愿复试时间 | 包含项目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3月31日 (8:30-11:30、14:00-17:30) |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专业理论笔试(闭卷) |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时事政治笔试(闭卷)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工商管理(120200) | 4月1日 (8:30-11:30、14:30-17:30) | 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面试 |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 4月2日 (8:30-11:30、14:30-17:32) | 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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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 | 调剂复试时间 | 包含项目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工商管理(120200) | 4月9-4月中下旬 (8:30-11:30、14:30-17:33) |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专业理论笔试(闭卷)、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2)复试地点:商学院楼302、303教室。
六、录取
1、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力(包括成人应届本科生)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1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1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2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
3、录取规则:根据不同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4、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8、人事档案: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若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2),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
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092,0731-22183156。
八、其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一志愿上线人员、调剂入围人员请加商学院2024级研究生复试QQ群:390130145。
5、未尽事宜由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