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
“十严禁”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并切实做好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积极营造文明廉洁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转发湖南省纪委监委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规定,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四、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
五、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六、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七、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八、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九、严禁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
十、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工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