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公布了2009年新增的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获批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
2008年10月底,我校启动了MBA专业学位申报工作,经国家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初评,我校被列为MBA专业学位复评答辩单位。
2009年5月底,校长王汉青、主管副校长谷正气率领校研究生处处长刘跃军、商学院院长欧绍华、工商管理系主任易棉阳等一行五人赴北京参加现场答辩。欧绍华院长从试办MBA教育的学科基础、师资力量、教育目标、环境与发展思路、生源市场及招生策略、教育管理体制与政策、培养方案及其特色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与王汉青校长、刘跃军处长、易棉阳博士一起回答了专家提问。
经国家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批MBA专业学位授予权。MBA专业学位申报成功标志着我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体现了我校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对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院新闻2009-07-02院办发布